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辽宁省省属 国有金融企业外部兼职董事人才库 人选自荐工作的公告
为进一步完善省属国有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,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,维护国有金融资本安全和出资人合法权益,辽宁省财政厅拟建立辽宁省省属国有金融企业外部兼职董事人才库,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外部兼职董事入库人选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资格条件
(一)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,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并且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;
(二)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,遵守组织纪律、工作纪律;
(三)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和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、风险防范能力以及开拓创新能力,能够独立、慎重、负责地履行职责;
(四)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,了解任职企业经营管理及主营业务基本知识,熟悉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规章及规则;
(五)一般应具有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,在金融投融资、法人治理、制度建设、合规风控、国资管理、投资并购、改革重组、资产处置、上市辅导方向政策法规及实务操作上,具有深厚理论背景和实践经验者优先;
(六)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;
(七)不超过65周岁,身体健康,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;
(八)《公司法》和公司章程及任职企业所属行业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;
(九)不存在因违规违纪违法或受到责任追究被免职、解聘的情形;
(十)自荐人需为拥有中国大陆户籍的中国公民,且不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定居、未取得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;自荐人所在单位无外资背景。
二、自荐材料
(一)《辽宁省省属国有金融企业外部兼职董事人选自荐表》(内附两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,纸质版及word文件),自荐人如有单位,需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。
(二)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、职(执)业资格证书、省级(含)以上荣誉证书扫描件。
(三)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情况介绍(3000字以内,纸质版及word文件)。
材料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扫描件制成zip格式压缩文件后,发送至指定邮箱,邮件标题统一为“姓名+外部兼职董事”。
联 系 人:唐述博
联系电话:15904052189
电子邮箱:lnczjrsh@163.com
附件1 :关于印发《辽宁省省属国有金融企业外部兼职董事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(辽财金规﹝2022﹞17号).pdf
附件2:辽宁省省属国有金融企业外部兼职董事人才库人选自荐表.doc
省财政厅
2022年11月10日